发布时间: 2015-12-15 浏览次数: 131
记得肖老师在很小的时候,就学过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有点稚嫩,但从中却反映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就是“拾金不昧”。不知孩子们最近有没有关注到这么一个新闻:
在2015年10月27日晚上,进贤县六中九(7)班付诗洋、付天明和九(8)班付翔三位同学回家路过在火车站附近,发现一辆三轮车上掉下一个手提包,三人拾起后立即去追赶失主,结果没有发现失主。随后三人决定回到拾包的地方,等待失主。这时天色越来越暗,天空中也飘着冷冷的细雨,在等待未果的情况下,三人决定来到火车站继续等待。在等待的同时,付天明打开了包,发现包内装有现金近六万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面对巨款,付诗洋、付天明、付翔三位同学毫不动心,继续在火车站出口处寻找和等待失主。大约半个小时后,路边人头攒动,议论着什么,其中一人满头大汗在寻找什么。付诗洋等三人上前,凭借包里的身份证核实了对方的身份后,付诗洋、付天明、付翔三位同学将包及包内财物完好无损地交还失主。还没有等失主缓过神来,要感谢他们,想记下他们的姓名,三位同学就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了。付诗洋、付天明、付翔三位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不就充分展现了当代中小学生拾金不昧的道德品质吗?
回到我们的师大附小的校园当中,“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也是经常发生,小到一块橡皮CAI,一条红领巾,一个水杯,大到一部手机,甚至上百元现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学期在肖老师的印象当中,就有这么些孩子有过拾金不昧,他们是:
二(3)班郭依依拾到5元钱;四(1)班伍岳拾到一部手机。三(7)班黄欣悦、杨昕瑶拾到5元钱。四(6)班张志睿拾到100元钱。五(5)班王俊卿拾到5元钱。四(3)班李樊浩拾到16元钱。三(3)班肖媛拾到7元钱。二(3)班陈彦祖拾到50元钱。五(2)赵闻婧拾到100元钱。
今天就借这个机会,肖老师建议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进行表扬并向他们学习。(鼓掌)
当然,德育处还登记了其他很多拾金不昧的孩子,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念了。
孩子们,你们知道吗?在师大附小,我觉得你们每一个人在“拾金不昧”这一方面都做得非常好,不论捡到了什么财物总会第一时间交到德育处来;这是一种很好的行为,可有时不注意也会给失主带来一些不方便;那在校园里捡到东西后你要怎么做?肖老师在这里进行一个提醒:
1、 如果孩子们在教室里拾到的财物,请第一时间交到班主任老师那里。因为我想,那一定是你班上的某个同学丢失的物品,如果你交到德育处来了,你的同学反而找不到了,另外,班主任会在班上帮助你一起很快的找到失主,还会根据你的表现进行表扬,加分,甚至还会把你的好人好事直接报告给德育处。
2、 如果孩子们在教室外拾到的衣物或红领巾,可以直接放到一楼的失物招领筒里,财物(如现金或是手机之类的贵重物品)可交到校门口的值周学生或德育处,以方便招领。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讲话人:肖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