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职称评定通知

发布者:fx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次数:648

关于做好2013年我校送校外社会化评审系列职称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3]53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9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1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将继续分为两步骤进行。高校教师和实验等校内自主评审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将另行布置。现将送校外社会化评审系列(中小学、研究、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出版、工程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受聘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含在职学习,不含离退休人员),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与本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附小、幼儿园等单位外聘人员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政策直接向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或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委托函后由学校代为申报。

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还须参加代表作送审且通过鉴定。

二、申报材料

申报(含晋升和转换系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表格和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3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20份;

4、《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1

5、《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1份(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

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其中表下方的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名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

7、《个人业务自传》一式20份(破格晋升人员提供);

8、《业绩材料目录》1;

9、《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1份(符合外语免试政策人员填写,并粘贴在《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

10、相关系列特别要求的材料。

11、申报人员还须准备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论著、课题材料、获奖材料等),复印件统一编号后附在《业绩材料目录》后装订成册。

12、申报转换系列的人员亦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

三、填表说明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送校外社会化评审人员必须使用省人保厅规定的专用档案袋。请申报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先前代购的档案袋及表格

2、表格的电子版见附件,表格如需电子版打印填写的,打印输出时不可改变表格样式和大小。

3、填表时,可参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修订版)》(具体查询网址http://hrss.jiangxi.gov.cn/,点击右侧“场景式导航”下方“专职评审”,进入后点击左侧“职称条件”相应职称系列的名称,即可浏览到各职称系列的具体申报条件,并按表格中的“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四、有关职称政策的说明

1、资格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继续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修订版)》(查询方式同上)执行。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中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2、起、终算时间: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等终算时间为20121231,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3、评审通过率:根据省人保厅的文件精神,今年评审“要继续实行比例控制,总体评审通过率在2012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

4、诚信体系建设:2013年起,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发[2013]27号),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进行学历认证。即申报人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5、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问题。根据人社厅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20087月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聘任证明’栏中粘贴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经省人社厅核准的本人所在页《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为方便申报人员,《备案表》在学校确定推荐参评名单后由人事处代为粘贴

五、申报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395,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统一档案袋及表格并按规定填写。

299,人事处集中受理由单位统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登记表,代收评审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系列具体要求执行。

3915前,完成推荐工作,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有关说明

1)申报人员填写的所有表格和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经单位严格审核,并由单位相关人员在相应的表格栏签署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2)鉴于全省职称工作的时间安排相比往年有所提前,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3)根据人社厅有关精神,今年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工作,推荐参评人员在学校给定的推荐指标范围内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评议产生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先5315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20185,联系人:康国卿  丁蕾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申报校外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2、《评审表格电子版》及有关文件

            

一三年九月三

社会化评审的表格.rar